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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送法入企 延伸反腐倡廉教育链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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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企业工作人员发放《监察法》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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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干部与企业干部职工共同学习讨论《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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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刘素珠为港务集团干部职工讲授廉政党课

“《监察法》第三章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监察的六类人员范围,其中第三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被监察的重点对象。”

连日来,黄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推动《监察法》进企业、进车间(班组),将普法宣传延伸到企业末梢。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市宣教月活动安排部署,坚持把警示教育和普法教育结合起来,把干部自学和课堂讲学结合起来,实现廉政教育“形”“效”兼备。该市纪委认真分析近年来查处的企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梳理总结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监督管理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黄石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干部进企业,与干部职工一起学习讨论《监察法》,分享心得体会;为干部职工讲授廉政党课,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铁山区纪委联合区政法委、经信局等单位,为辖区企业送去《监察法》单行本等法律法规手册400余本,并与企业员工代表开展座谈,征求企业在法律服务上的意见建议,助力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用法发展。

“这真是一场‘及时雨’啊,让我们意识到只要行使公权力就要接受监督,给我们企业的管理人员敲响了警钟。”黄石金安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柯跃涛从该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刘素珠的手中,接过一摞簇新的《监察法》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我们不光要加强学习,还要做好《监察法》宣讲员,将党纪国法的精神传递到基层一线。”黄石工矿(集团)公司离退休管理中心党委书记黄学中说,作为国有企业最基层的干部,与职工群众联系最为密切,一定要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于律己,立足本职,为人民群众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