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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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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7月6日至8月23日,对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0年11月6日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以及《中共黄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整改工作基本做法

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3个问题,制定90条整改措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形成问题整改台账,对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部门岗位职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

1.关于管水治水、水旱灾害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1月底已将西塞山码头项目迎水面挡土墙降低1.5米并向内修整为自然缓坡;原码头外货场区域的混凝土垫层2020年11月底已完成拆除和弃渣清运,2020年12月初前完成复绿工作,栽植垂柳树555棵,复绿面积约8000平方米;转运站墩台水下部分在2020年12月初已完成拆除和废弃物清运。

2.关于大冶湖、富河防洪能力仍有较大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谋划一批重点项目,补齐大冶湖、富河防洪短板。2020年9月,我局已拟定《黄石市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了建设资金来源。二是组织项目实施,力争今年主汛期前完成有度汛需求的主体工程,确保安全度汛。目前富水流域系统治理项目已经落实了以阳新县委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长的工作体系,制定了阳新县水利补短板工作方案。

3.关于重点湖库水质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协商,2020年12月底前在大冶湖周边各县、市、区交界点增设4处自动水质监测点,以随时监测大冶湖水质。二是督促阳新县收回水面水产养殖承包权,改善因水产养殖投饵、投肥所造成阳新县内部分河湖水质变差现象,推广“人放天养”的养殖模式,杜绝因创造经济效益而破坏水质现象发生。三是通过河湖库涵闸控制水位,提高水面的自净能力。

4.关于行业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后续任务还需巩固提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三个责任”的落实。对全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进一步夯实。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三是加强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建设,逐步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在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的同时,全面铺开我市农村饮水三年补短板建设项目。

5.关于防汛抗旱工作上下贯通机制不够顺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领导组织各相关科室开展专项会议,研究厘清堤防管理、部门职责、大冶湖调度等水工程管护体制问题。进一步理顺我市长江、河湖堤防管理,水库、湖泊调度,工程管护。二是形成防汛总结报告,全面梳理防汛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进一步理顺水利与应急部门关系,明晰防与救的职责。

6.关于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认真分析存在安全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落实每月信息填报,构建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抓好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督查运行调度方案、应急预案,责任人落实的“四个全覆盖”、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泄洪设施、启闭设备等关键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三是专项打击水事非法违法行为。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排查事故隐患和打非治违为总抓手,重点加强对采砂领域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

7.关于针对民生水利方面的短板。农田水利基础依然薄弱,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没有彻底解决,部分农田水利工程没有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进中型灌区骨干与田间工程分界点实现计量供水,并将年度新增面积分解到具体灌区,落实到具体地块,农业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村用水主体。二是加强领导抓督办。继续加大检查督办大冶、阳新开展红旗、杨桥、罗北口灌区项目建设力度,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我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稳定增加。三是建后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在督促大冶市落实做细《大冶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办法》的同时,指导阳新县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落实田间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8.关于针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缓慢。该项工作已开展三年,河湖整体水质改善不明显。小微水体治理有待进一步推进落实;“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官方河湖长+民间河湖长”制度。市河湖长办正式印发出台《黄石市“民间河湖长”管理办法(试行)》,我市基本建立了以民间河湖长发挥作用为核心的河湖社会共治制度。二是市河湖长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长效机制。

9.关于水利安全生产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东方山水库发生渗漏险情问题。险情发生后,我局举一反三,从2018年起对全市200座小型水库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后要求水库管理单位迅速整改。并按省水利厅的要求组织县市区开展水库竣工验收和安全鉴定工作。二是阳新县富河堤防溃口问题。已在我市2020-2022年三年水利补短板实施项目中重点谋划了富水流域系统治理项目,计划对富河排市镇葵赛湖堤段等50余公里堤防进行加固,目前施工进展比较顺利。

10.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市水利和湖泊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二是修订完善《市水利和湖泊局内部保密制度》,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档案室、财务室的保密基础设施建设,以防止泄密、失密事件发生。三是对历年的档案及时收归档案室管理,保证秘密文件不外泄。

11.关于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中央宗教工作大政方针纳入每年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宗教工作重要性,为开展好我局宗教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履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科室(单位)目标责任书、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平安法治建设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与水利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3.关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习惯于“上传下达”、当“二传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落实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工作专题研究制度,局党组会议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工作;健全完善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工作报告制度,党组成员将履行抓党风廉政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年底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及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情况。二是结合全市水利设施实际情况及2020年汛期以来暴露的短板,细化实化责任。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和局领导分片包保挂牌督战的方式,确保全市水利补短板强功能项目落实落地。

14.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认识“一岗双责”重要性。既要承担业务工作,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和队伍廉洁高效,并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和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政治洞察力、鉴别力及各种诱惑和风险免疫力、抵抗力,为“一岗双责”贯彻执行提供强大思想基础。

15.关于机关党组织内部监督作用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强化监督意识上下功夫。注重解决不愿监督、怕被监督和监督不力问题。进一步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主要内容,实行多方面监督。二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构建清单式落实、项目化推进的责任链条,形成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专职党务干部认真履职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健全监督制度上下功夫。注重以制度确保监督的可操作性和规范化,重点解决监督不规范、不到位、不及时问题。

1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掌握、运用科学的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克服现实生活工作中弊端,要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工作,把政绩做在实处,不做表面文章。二是积极发挥党组织牵头抓落实的作用,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分解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督促其强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1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缺乏深度和广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学习态度。对照中央省市的文件精神力求做到主动学、跟进学,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拓宽视野。二是深入各类规章制度和驻在单位法律法规。通过对党内法规、行政法以及驻在单位行业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学习,真正做到精准监督、有的放矢。三是延伸日常监督的触角。通过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开展工作调研、专项财务检查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提高日常监督的全面性、针对性。

18.关于问题线索办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2020年上半年,共办结问题线索13件,其中12件都是历年结转的问题线索,截至巡察,仍有8件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之中”问题现已全部办结。二是深入学习纪律审查业务。加快熟悉业务进度,从而转化为线索处置效率。三是着力促进“知识结构”的“转变”。在“敢于监督”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学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线索办理的效率。

19.关于派驻监督优势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驻在单位的联动。与驻在单位党组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等制度。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做到日常监督同专项监督相结合。三是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对违纪违规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大对驻在单位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的培训力度,探索出台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0.关于党组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作为修身立业的压舱石,从思想深处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努力把理想信念与现实任务结合起来,积极投身到各项水利工作中去。二是在工作中党组班子成员主动为党组班子减负分忧,身体力行、俯下身子、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工作,做到遇到问题不回避,遇到困难敢担当,解决疑难问题,勇于冲锋陷阵,不断战胜自我,追求新的突破。

21.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实行“阳光操作”,加强信息公开。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2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较薄弱,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不到位,推荐程序倒置、缩小民主推荐范围、未开展选人用人风气测评、临时动议干部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23.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后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度。不断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各项考核以单位设岗定责和聘约规定的内容为依据,督促局属各单位量化考核指标,把考核和奖惩有机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的主要依据,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工作水平。

24.关于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习惯于制清单,欠缺日常督导,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识上。二是按照“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这个重点和特点来开展党建工作,使党建工作不流于形式,赋予新活力。三是强化党务干部集中培训,对标市委印发的《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25.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应付了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对党建工作进行整体安排部署,明确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严格考核。二是保证党建活动经费,改善基层党建工作的条件和环境,保证各项党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三是注重培养锻炼有潜质的年轻党员,特别是注意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有文化、懂业务的年轻干部,作为后备干部加强培养。加大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并加强与其他业务岗位人员的交流,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复合型党务工作队伍。

26.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对历史拖欠党费进行补交,对补交党费进行公示。二是对年老体弱等行动不便的党员,党组织指派专人上门收取。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所在党组织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27.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前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把问题谈开、思想谈通。交心谈心要做到“六个谈透”,不能以工作问题、环境问题代替自身存在问题。剖析原因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深挖根源,触及灵魂,少讲客观多讲主观,少谈表面现象多触及思想深处。

(四)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28.关于针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2018年度应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任务7个,按要求只完成了3个,4个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省环保督察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督导不力,涉及阳新县15个湖泊的整改工作至今未启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至目前,2018年度应完成7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部完成;2020年我局需交账的8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任务也已全部提前整改销号。二是阳新县15个湖泊的整改工作,已联合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针对湖泊相关问题开展了现场调查,同时结合现场调查情况,指出主要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向阳新县和相关市直部门发送了工作联系函。同时,为了进一步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整改,市河湖长办又组织专班对阳新县部分湖泊问题进行了暗访督查,拍摄了暗访视频,同时将暗访发现问题对阳新县进行专题督办,推进问题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水利和湖泊局将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工作与水利事业发展统筹结合,把贯彻落实市委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开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6268339;联系地址:黄石港区磁湖东路2号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工科;邮政编码:435000;邮箱:5239064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