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大冶市大箕铺镇后畈村纪检委员侯建设在村务会议上深入讲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4至116条,这是该市开展“村村讲”活动的一幕。
“村村讲”是该市结合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要求,针对村级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知识不系统、不深入等现象,有针对性开展的一项纪法宣教活动。为推动活动取得实效,8月19日,该市印发《关于在全市村(社区)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知识“村村讲”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宣讲工作第一责任人,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为具体宣讲人,要求全市各村级党组织以“两委”会议、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各类会议及活动为载体,常态开展纪法宣教。
“‘村村讲’活动所讲内容与党员干部及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每次宣讲大约5分钟,选取两三项纪法条款讲细讲透,让大家入脑入心。”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保障“村村讲”活动可持续、出成效,该市纪委监委给全市各村(社区)统一发放学习和宣讲材料,由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检查督办,并将“村村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村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目前,全市各村(社区)已开展“村村讲”300余次。(大冶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