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2019年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黄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黄石市监察委员会肩负着全市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办公室(法规室):负责处理市纪委监委机关日常事务。
组织部(机关党委):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的建设。
宣传部(研究室):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负责查办案件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等。
第1-4监督检查室:负责对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对违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其中一室加挂党风政风监督室牌子。
第1-4审查调查室:根据授权,负责对违纪违法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
案件审理室:审理市纪委监委查办的案件,以及县(市、区)报批或备案的案件。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查办相关案件。
纪检监察信息技术室:构建执纪监督、审理调查信息综合查询平台,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和技术保障。
二、2019年预算情况
我委2019年预算金额为4413.23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补助。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4313.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44.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83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委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为4413.23万元,较2017年3472.25万元增加940.98万元,增幅达27.1%,其中基本支出4313.23万元,较上年3372.25万元增长940.98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本年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长原因:主要系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新招录人员及工资调标等因素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指部门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我委始终坚持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我委机关运转经费571.39万元,详细经济分类支出明细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三公经费”预算无变动。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安排我委机关2019年政府采购指标119.1万元,主要用作购买办公家具、扫描仪、碎纸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计算机、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委机关固定资产原值为791.01万元,无形资产原值为5.5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已批复。我单位单项金额50万以上的项目1个,系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支出100万元,拟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纪检机关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中共黄石市纪委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