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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石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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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石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度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中共黄石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度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的关系在地方的中央、省在黄单位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全市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

7.负责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与市委巡察办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编制情况

     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16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派驻(出)机构 21 个,其中 20 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 个派出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下辖事业单位 2 个,分别为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市纪委监委共核定各类编制 244 个(含市委巡察办),其中行政编226 个、事业编 12 个、工勤编 6 个。2021 年度实有人员共255 人,其中在职人员 227 人、离休 1 人、退休 27 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2021年度委机关全年收入合计555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1.54万元,其他收入5.04万元。2021年度委机关全年支出合计556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3.65万元(人员经费4675.44万元、公用经费528.21万元),项目支出357.63万元。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1委机关全年收入合计5556.58万元,较2020年度收入5075.33万元,增长了481.25万元,增幅为9.4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招录公务员及调入人员规模增加、正常工资增长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大幅增加;二是新增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大楼租金费用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度委机关全年支出合计5561.28万元,较2020年度支5112.47万元,增长了448.81万元,增幅为8.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保险、公积金、奖励性补贴基数滚动增加及新增中心大楼租金费用支出290.7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委机关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551.5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55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8.61万元,项目支出357.6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501.85万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大楼租金追加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含划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委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556.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8.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70.4万元,公用经费528.21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委机关“三公”经费支出3.17万元,较2020年度25.08万元减少了21.91万元,降幅为87.36%;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2.6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数0],较2020年度1.69万元减少了1.69万元,降幅为100%,预算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

2.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接待7批次46人次),较2020年度1.42万元减少了0.81万元,降幅为57.04%,预算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2.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2.55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及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度21.97万元减少了19.42万元,降幅为88.39%,预算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3.75%,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为应急公务用车,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三公”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更换公务用车一台,公务用车购置费21.5万元,2021年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二是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1人次,因公出国(境)费1.69万元,2021年无此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委机关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4.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年初预算数为873.23万元,划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275.99万元,委机关实际预算数为597.2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48.15%,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7.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大楼租金预算支出。其中办公费50.69万元、印刷费6.13万元、水电费10.5万元、邮电费13.94万元、差旅费20.28万元、租赁费292.94万元、会议费1.88万元、培训费31.27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劳务费0.99万元、委托业务费83.12万元、工会经费68.19万元、福利费47.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其他交通费182.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5.24万元。较2020年度501.67万元增加了383.17万元,增幅为76.38%。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度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新增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大楼租金,租赁费较2020年度增加291.77万元;二是人员增加导致其他交通费较2020年度增加12.18万元;三是2021年度因机关办公楼调整购置一批办公家具、另购置一套OA协同办公系统,故办公设备购置费较2020年度增加39.58万元;四是2021年老干部活动室、机关办公室维修改造支出15.94万元,党建活动经费支出9.55万元,职工体检费用支出12.92万元,2020年无以上几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委机关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23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13万元,非流动资产190.19万元(非流动资产原值713.6万元,已计提折旧523.41万元)。委机关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委机关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委机关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6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整体支出绩效合格,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我委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资金运行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64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65.86万元,完成预算的82.33%。

项目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深入开展“宣教月”活动,推进纪法宣教,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开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以案资治”活动,持续释放震慑效应;三是用好资金,精心打造宣教阵地。

发现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积极适应宣教工作新形势,建强各类宣教阵地,推动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动态管理预算执行率。对预算资金使用强化动态管理,实时调整和持续优化预算,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是动态监控预算绩效。定期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项目执行偏差,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好用得值。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预算编制坚持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通过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预算安排,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是完善绩效目标设置。围绕项目支出预期效果,确定合理的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指标,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绩效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费用。

五、2021年度市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表2。

附件1:2021年黄石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市纪委监委).pdf
附件2:中共黄石市纪委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