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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石市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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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委机关各部室:

经研究,现将《黄石市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黄石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黄石市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根据全省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安排部署和黄石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主线,落实落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通过功能作用发挥至基层、问题症结解决在基层、制度机制健全在基层、党的声音传递至基层、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在基层,实现纪检监察基层基础的政治功能、组织建设、能力素质、制度机制、工作保障、作风形象、群众满意度等“七个全面提升”。

三、进度安排

全市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30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结合纪检监察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和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扎实部署各项工作。

(二)全面规范阶段(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对照“七个全面提升”的要求,系统梳理、系统规范,真正使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更加强起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提炼,形成可看、可操作、可复制推广的成果和黄石经验,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任务分工

(一)政治功能全面提升

1.建立政治学习制度。将政治学习纳入培训计划,建立政治学习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学习,定期开展政治理论知识测试,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2.健全完善议事制度。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重大议事规则,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书记办公会、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审查调查专题会、信访举报专题会等会议制度,确保决策过程科学、民主。规范重大事项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请示报告程序和要求,强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3.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建立纪委全会、纪委常委会安排部署工作台账和领导批示、安排工作台账,建立定期督办检查制度,通过电话督办、文件督办、现场检查、暗访抽查等形式,了解掌握贯彻落实情况。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启动问责程序,倒逼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二)组织建设全面提升

4.机构组建到位。坚持“应建尽建、应配尽配”的原则,市、县两级指导符合条件的市(县)直单位成立机关纪委。深入推进县一级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改进派驻监督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市、县、镇三级制定完成纪检监察组织架构图、纪检监察干部通讯录。[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出纪工委,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5.人员配备到位。配齐配强县、镇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注重将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的干部充实进来。指导县(市)直单位配备机关纪委书记、支部纪检委员,县、镇两级纪委(监委)指导市(县)直单位、村(社区)配齐纪检委员和监察信息员,指导做好换届工作,对人员严格把关。乡镇(街道)纪(工)委一般情况下要设立书记、专职副书记各1名,委员3-5人,一般由乡镇党政办主任、派出所所长、财政所所长、农经办主任、民政办主任、纪检专干担任。严格审核把关,注重把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纪检委员和监察信息员队伍中来,保证队伍整体质量。[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出纪工委,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6.交流调整到位。加强县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调整,每一届县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异地交流调整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分管案件工作的班子成员交流调整比例达到30%以上。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派出机构干部定期轮岗,3年内轮岗人数要占总人数30%以上。[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7.“三转”执行到位。持续推进“三转”,县、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专职专干”,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和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保证纪委书记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县、镇两级纪委监委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在2020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组织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三)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8.打造平台培训。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打造培训平台,采取邀请上级领导、大学教授、党校老师、业务骨干授课方式,定期通过平台开展培训活动,每年市、县两级在平台上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8次。发挥机关党委作用,组织开展“青年读书会”“纪检监察业务交流研讨会”等活动,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学习交流。依托省纪委监委资源,探索组建“纪检监察业务网络学习平台”,定期更新学习培训内容,组织知识测试,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线上学习。[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9.实行全员培训。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纳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一盘棋,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统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读本编印工作,业务部室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制定市、县、镇三级培训计划,每年市、县、镇三级至少举办一次纪检监察业务集中培训班,保证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每人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10.注重分类培训。在对象上,对每年新招录、遴选的纪检监察干部,市纪委监委每年统筹组织1次集中业务培训,派驻(出)机构协助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抓好市(县)直单位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学习培训,乡镇(街道)纪(工)委组织好辖区内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培训;在业务上,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研究、宣传、审理、信访、案管、党风等部门按照各自需求,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其他相关业务部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11.强调实战培训。抓好跟班学习,大冶市、阳新县纪委监委每年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不少于15人,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不少于20人。城区纪委监委每年到上级纪委监委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不少于3人。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新进纪检监察干部至少到各自机关部室跟班学习3个月以上。[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12.加强互动培训。合理安排县、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培训,邀请省纪委业务骨干到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授课,市纪委监委每年定期安排业务骨干到县、镇两级纪委授课,县级纪委监委每年安排业务骨干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授课。[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四)制度机制全面提升

13.建立联系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蹲点调研制度,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室蹲点联系乡镇(街道)纪委,乡镇(街道)纪委委员蹲点联系村(社区)、站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15天,市纪委监委每年安排到县级纪委监委挂职锻炼干部不少于6人。建立健全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日常联系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和考核主体、程序和办法。[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14.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改进对县、镇两级纪委考核方式,加强对日常工作表现的掌握,更加注重数据考核、实绩考核,以及对政治生态的考核。开好县、镇纪委书记述职述廉会议,实行民主测评,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健全完善奖优罚劣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要表彰,对日常表现不佳的进行工作约谈。[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15.建立业务指导机制。优化内部办公、机要保密、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工作环节流程,为县、镇纪委减少负担。出台规范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试行办法,明确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程序、标准、格式。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市、县两级建立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单位纪检委员办案协作机制,县级纪委探索乡镇(街道)纪(工)委交叉办案、协作办案等机制;村(社区)建立纪检委员交叉监督、联合行动等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16.建立关怀激励机制。市、县、镇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为纪检监察干部办理子女入园手续。统一为未婚且无住房的纪检监察干部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尽全力解决好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定期体检等制度。依托机关工会,每年在全市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职工运动会,在妇女节、青年节、建党、建军等节日开展集体活动。对困难干部职工进行慰问帮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17.建立一套工作制度。每年对中央、省、市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分类,并汇编成册,印发给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梳理、研究、出台一套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做到定期修订更新,提供工作指导和遵循。[责任单位:委机关各部室]

(五)工作保障全面提升

18.财力保障。明确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补贴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每人每月100200元的标准上下浮动,根据工作考核结果发放到位,激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争取党委政府对办案场所建设、信息化建设、装备购置、车辆使用等方面经费支持,确保有钱办事。[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19.编制保障。主动与编办、组织、人事等单位沟通协调,将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空缺编制拿出来招考、遴选,保证编制专用。[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20.硬件建设。乡镇纪委、派出乡镇监察室做到“八有”,即:有牌子、有队伍、有制度、有办公用房、有办公办案经费、有办公办案装备、有举报电话、有网络。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做到“六有”,即: 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作为。[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21.技术保障。加强纪检监察内网建设,尽快完成国产替代化建设,规范检举举报平台管理和使用。县级纪委监委机关实现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内部办公、档案管理方面信息化,乡镇(街道)纪委实现日常办公信息化。县级纪委监委机关购置技术侦查装备。每个县(市、区)均应配备信息技术保障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办公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22.安全保障。加大对打击报复纪检监察干部行为打击力度,健全完善受诬告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制度,为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后顾之忧。抓好审查调查安全,建立风险防控和定期检查工作机制,确保万无一失。[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六)作风形象全面提升

23.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推进精文减会,2020年印发文件数量同比减少50%,会议数量同比减30%。出台规范化执纪执法的工作办法,明确在采取留置措施宣布、审查调查立案宣布、处分决定宣布等工作环节的着装、言语、行文、程序规范,确保工作严肃性、权威性。定期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巡查,大力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口大气粗、颐指气使、行事蛮横等行为。[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24.加强正面宣传。定期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作风监督员等代表参观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场所,介绍工作流程和惩治腐败等情况。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优秀工作事迹宣传力度,展示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25.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加大对履职尽责情况督导力度。完善管人、管财、管事、管案、管权的内控机制,定期开展财务、依纪依法办案、审查调查安全检查等专项检查,切实做到防患未然。[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部、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26.加强问题查处。健全完善相关办法和制度,对涉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提级管理、重要案件提级审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清理门户。[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七)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

27.全力推进“十进十建”。建立“十进十建”工作主动上门服务、一对一指导的工作机制,多为基层出点子、想方案,抓好统筹谋划,建立工作试点制度,帮助打造地方工作品牌。抓好“三以”工作规范,鼓励县、镇两级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28.大力化解基层信访矛盾。健全完善大接访的机制,明确领导干部包案督导,纪检监察干部轮流接访,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每年至少组织1次到乡镇(街道)现场接访的活动,最大程度解决基层信访矛盾。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反馈机制,提升反馈的质效。[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29.大力惩治基层“微腐败”。快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建立完善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快速分流、联合查处、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做到快查快结。[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把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加强督导问责。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督导、协调、评估、通报、问责机制,督促各地各单位按照部署安排、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认真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和交流经验。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地方、部门和有关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三)力求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稳步推进,强化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同时不断探索创新,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用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