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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丰林在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7-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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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神圣使命   聚焦专责监督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黄石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3日)

陈丰林


我代表第十三届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听取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刚才,市委书记周先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好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是贯彻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深入实施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市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担当有力、以上率下;市纪委带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臻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筑牢,广大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和信心不断提高。

(一)加强压力传导,管党治党呈现新格局。全市各级纪委认真协助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常督导、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市委率先垂范,出台主体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市委书记周先旺约谈7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和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紧跟赶趟,出台监督责任清单和追究办法,班子成员带队就落实“两个责任”开展3轮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地方(部门)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严肃约谈。始终把追责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的关键一环。全市共问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领导干部13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加大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力度,全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115人(含县级干部4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谁不明白谁就要吃亏,谁不担当谁就要让位,谁不问责谁就要被问责”逐步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共识。

(二)持续狠刹“四风”,作风建设渐成新常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聚焦“四风”问题,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问题新动向、新问题发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9轮明察暗访,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2016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0个,处理38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07人。对典型案例坚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市纪委下发6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通报,对27起典型案例在网站、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发布,释放强烈信号。严肃查处市四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曾凡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副调研员彭国良2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例,被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中央媒体报道。围绕政风行风督促部门履职尽责,针对明察暗访、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曝光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履职尽责不力专项督办函11份,对黄石港口闭关事件、开发区太子镇和佳采石场“1·14”坍塌事故、阳新县洋港镇“4·15”瓦斯爆炸事故以及大冶市还地桥镇秀山地区环境突出问题中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行为,坚决依纪依法查处。

(三)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蔓延取得新胜利。坚持换届之年力度不降、节奏不变,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821件(次),同比下降53.8%。立案1450件,同比上升41.1%,其中县级干部89人,同比上升43.5%;处分1386人,同比上升55.2%;移送司法机关47人。把握执纪审查重点,紧盯“三种人”,严肃查处了市气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端好及原调研员陈守伟,下陆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曾庆龙等一批不收手、不收敛的领导干部典型腐败案件。把严查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换届纪律作风等多轮监督检查,对2起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涉及换届线索优先核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成干部征求意见2374人,建议暂缓292人,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市委出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市纪委制定系列配套制度并督促各级党委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谈话函询203人次。全市处分的1386人中,轻处分1155人,占83.3%;重处分231人,占16.7%;重处分中移送司法机关47人,占立案总人数3.4%,体现了严管厚爱的“初心本意”。加强反腐败协调,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切实构建市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主办责任,检察、公安、法院等机关负协同责任的立体化责任体系。2016年以来,共缉捕“天网行动”对象1名、其他外逃人员25名,成功劝返“百名红通人员”1名,得到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市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集体一等功。完善防逃机制,“天网行动”以来,我市再未发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外逃事件。

(四)严惩基层腐败,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新改善。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先后开展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等“六个专项治理”工作,给予党政纪处分527人,组织处理及其他处理244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开展了基层财务制度、政务“零招待”、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四个专项检查”,督促问题整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问题,协调司法机关开展露天采石场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处非法开采企业9家;立案67人,诫勉谈话28人,批评教育2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共取消违规享受惠民政策资格4375人,追缴违规资金288万元,追责问责890人,给予组织处理613人,党政纪处分27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按照“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纪检监督”的要求,全市76个市直单位(部门)基层党组织配齐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激活“神经末梢”,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五)强化纪律教育,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新风向把党章党纪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协助市委抓好第十七个“宣教月”活动,主动做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贯彻工作。市委书记连续3年在“宣教月”期间作学党章党规辅导报告。组织开展《准则》和两个《条例》宣讲及知识测试活动,市“四大家”领导带头参加,全市累计19万余人次接受教育。以督办检查推动党纪法规学习贯彻,组织19个检查组开展2轮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市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拍摄警示教育片《污染政治生态的环保卫士》在市纪委全会上播放,编印《背离初心的悔恨》、《家风无小事》等教育读本发放党员干部学习,起到“以案明纪”警示效果。创新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协助市委出台《黄石市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实施办法(试行)》,762名受处分党员干部接受回访教育,受到中央、省委和省纪委领导批示肯定。

(六)立足监督专责,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出台2016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19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改革纪委派驻方式,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恢复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设立20家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的全覆盖。明确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发挥,“探头”作用不断增强。积极组建党委巡察机构,设立了市委巡察办和2个巡察组,对4家市直单位进行政治巡察,市县两级党委巡察进展顺利,强化了党内监督利剑作用。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全面推行县(市)区纪委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制度,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对下的监督指导。

(七)坚持严抓严管,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展现新气象。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升理论素养,锤炼坚强党性。加强组织建设,制定出台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以换届为契机,加强市县两级纪委班子建设,优化纪委委员结构,专职纪检干部占比大幅提升;坚持重德才、凭实绩、讲公认,加大干部交流选拔力度,共调整干部60名;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等13项制度,全面规范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尽责。加强能力建设,连续三年开展“争当纪检监察好干部,争创工作新业绩”活动,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市纪委监察局被省纪委评为“2016年度市州纪委监察局绩效考评优胜单位”;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执纪审查工作和派驻监督等5期业务培训班,培训700余人次。严格自身管理监督,开展3轮作风巡查,共立案8件,谈话函询4人,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担当不够、工作不实,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把握还不够全面准确,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二是“四风”问题虽有好转,但敛而未绝、树倒根在,隐形变异问题突出,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仍然存在,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还需要加大力度。三是党内监督合力没有形成,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抵制监督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一把手”违纪现象较为突出。四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派驻纪检组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发挥不够。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在描绘了黄石未来五年发展蓝图的同时,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做出了新部署,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严明党的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动各项纪律严起来。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纪律教育,协助市委扎实开展全市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营造尊崇党章、遵规守纪良好氛围。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项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加强对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在监督标准上严格起来,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发挥专责监督作用。认真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检查《条例》规定的监督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追责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落地生根

强化压力传导。持续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纳入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党组织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打通压力传导“最后一公里”。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实行主体责任落实纪实制度,全程纪实、留痕管理,切实解决好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调研督导、提醒谈话和下级党组织书记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等制度,形成常态化压力传导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紧夯实。

推进标本兼治。督促各级党组织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选人用人与严格管理相统一,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围绕发生的腐败案例和违纪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风险防控,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加大公开和执行力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部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定文化自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之魂,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及“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都要坚决追究责任。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强化“一案双查”,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保持常抓韧劲,促进风化俗成,不断引导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点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不断巩固深化纠治“四风”成果。要把准时间节点,守住重要年节假期,紧盯隐形变异问题和享乐奢靡之风,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执纪审查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

加大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整治“文山会海”、对基层检查考核评比过多过滥、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坚决查处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尤其是扶贫脱贫中弄虚作假行为。加大对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深入开展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深化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引导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有为,推动积极主动干事创业风气的全面形成。

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干部队伍作风状况的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作风建设交叉督查、即查即办、倒逼问责等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把纠治“四风”工作做深做实。坚持纠建并举、堵疏结合,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浓厚氛围,带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四)坚定旗帜立场,践行“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高压惩贪治腐。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突出执纪审查重点,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通风报信、搞攻守同盟等对抗组织审查行为,依纪依规坚决从严查处。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从重处理。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形成各方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构筑防逃“高压网”,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依规依纪、积极稳妥推进“四种形态”的适用与转化,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坚持用六大纪律来对照和衡量问题线索,提升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形成常态,使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把党纪的尺子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执纪特色。坚持回访教育制度,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体现组织严管厚爱。

提高执纪审查质效。强化执纪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纪审查程序,完善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规定,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加强综合分析,剖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督促整改提高,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

(五)坚持改革创新,不断释放活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三转”。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在巩固纪检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理念、思路、方法和制度创新。开展落实“三转”回头看,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和部门准确把握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按照省纪委的部署进一步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推动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严格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健全交流推荐机制,打通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出口”。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协助市委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准备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巩固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成果,健全完善业务指导、考核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深化县级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实施派驻机构每半年向派出纪委专题报告驻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的制度,督促派驻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强化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健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确保派驻机构履职尽责。坚持严格要求,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派驻机构和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贯彻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突出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的“尖兵”作用,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切实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制定第十三届市委2017-2022年巡察工作规划,着力构建市县联动机制,推进专项巡察向基层延伸,实现巡察全覆盖。增加市委巡察工作力量,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巡察组长库”“巡察专业人才库”,提升业务能力。扩大巡察覆盖面,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研判、分类处置,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推进共性问题整改。切实用好巡察成果,狠抓整改落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探索县(市、区)交叉巡察工作机制,提高巡察质量。

(六)聚焦突出问题,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严肃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把压力传导到县乡党委、纪委,责任压实到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督促基层党支部发挥管党治党作用,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着力防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督促相关主管、监管部门强化行业监管和自律,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督促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和服务,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认真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违规摊派和向救灾救济款物伸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扶贫脱贫领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在全市开展基层执法和办事服务、土地征收流转、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继续运用大数据手段和方法,拓宽应用领域,不断加大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

(七)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坚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带头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健全纪委常委会向纪委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务实重行之风,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倡导学思践悟,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鉴别、学习调研、执纪监督、改革创新、拒腐防变等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和纪检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争当纪检监察好干部、争创工作新业绩”活动,着力营造比学赶超、共同提高的浓厚氛围。扩大选用视野,加大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真正把那些对党忠诚、群众公认,敢于监督、勇于担当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要压紧压实对内“两个责任”,各级常委班子成员和部室主任要强化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建设,延伸监督视角,净化纪检干部朋友圈、生活圈。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对信访分流、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审查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严防“灯下黑”。持续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巡查,重点巡查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审查纪律情况。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引发严重后果,以及执纪违纪、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坚决查处,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是民心所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责、务实重行,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在决胜全面小康、共创美好生活的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