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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丰林在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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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行装再出发

奋力谱写黄石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黄石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27

陈丰林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黄石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7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市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查处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5件,查处欺骗组织、不如实说明函询问题等违反组织纪律案件38件,确保各级党组织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协助市委严把十九大及省党代会代表等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完成征求意见134889人次,提出暂缓(否决)意见2393人次。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网湖湿地保护区水质污染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立案审查15人(含县级干部6人),组织处理15人(含县级干部13人)。加强纪律教育,协助市委认真组织开展第十八个宣教月活动,全市126名县级干部接受廉政谈话,举办廉政教育党课350场次、专题报告会近百场。市本级共对199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

(二)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协助市委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党委工作部门开展党内监督和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全市各级党委工作部门问责党组织23个、党员干部61人。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实施主体责任工作纪实制度,探索责任过程化管理。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和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工作,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均向上级纪委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强化责任制考核运用,对1个领导班子、63名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聚焦管党治党失职失责行为,对6个党组织、87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党内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全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14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三)深化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查找政治偏差,压实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净化政治生态。制定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开展扶贫领域机动式专项巡察,探索实践四个城区交叉巡察。市级开展4轮巡察,县(市)区(开发区)开展2-4轮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767件,立案97件,组织处理7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四)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始终把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巩固拓展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4个、处理38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6人,先后对 42批次、166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查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号难求”等问题,在全省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严肃查处6起安全生产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开办《电视问政》常态化专题栏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组织处理185人,倒逼职能部门转作风、抓落实,以党风政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始终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释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35件(次),同比上升6.3%;处置问题线索2897件,同比上升50.4%;立案1580件,同比上升9%,其中县级干部78人。严肃查处了原市纺织行业协会调研员邹玉华,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处长胡识洋,十五冶七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柯跃华等严重违纪案件。加大国有企业领域反腐力度,重点查处了十五冶、市工矿集团等系列违纪案件,形成强大震慑。成功劝返外逃美国13年的“百名红通人员”王诚建,受到中央纪委高度肯定和省委表彰。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宽严相济、分类处置的原则,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37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068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45%;第二种形态处理1104人次,占46%;第三种形态处理177人次,占8%;第四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1%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理念,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打响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开通“96388824小时热线电话,开展扶贫领域信访“大起底”,全市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03个,处理33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3人,移送司法23人。运用大数据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实问题线索44126条,处理党员干部144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4人,追缴违规资金438.22万元。

(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市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面完成。在省纪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先县后市”的组建思路,201712月底、20181月初先后完成县、市两级监委组建和挂牌工作,彰显市委和县(市)区党委强有力的政治能力和水平。全市划转编制122个,实际转隶98人。主动适应新体制、新任务、新要求,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推动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职责分开。转隶人员与原纪委机关人员全面融合、集中培训,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八)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在真学真懂、入脑入心、真抓实干上下功夫。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班子模范带头作用。加强自身监督和外部监督,在系统内开展3轮作风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聘请10名思想作风监督员,从紧从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相继出台借用干部管理、线索处置等10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出台《提拔干部征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意见办法》,实行“凡提必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4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依然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少数基层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管党治党失之以宽、松、软;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薄弱,不收手不收敛;“四风”反弹的隐患犹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能力素质亟待提升,极少数干部甚至违规违纪。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深刻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深刻把握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判断,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回归党章“原教旨”,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对纪委职能职责、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高举监督执纪问责旗帜,聚焦主责主业不动摇,坚守职责定位不偏离,坚决担负起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使命,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努力夺取更大的战略性成果,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黄石篇章。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复兴黄石新征程提供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执行党中央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助力打好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不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问责。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中之重。坚决抵制、严肃查处任何违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损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言行;把那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坚决清除出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对照准则要求,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三会一课和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况,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的予以严肃问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将各级各部门党组织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积极挖掘和利用黄石廉政文化资源,努力营造崇尚廉洁从政的深厚社会文化氛围。

(二)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

积极履行党章党规所赋予的职责。党章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进行了明确规定。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对“关键少数”的严格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级监察委员会要迅速依法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切实把监察体制改革所形成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积极推动深度融合,实现编合、心合、力合,形成“1+1>2”效应。全面试用12项调查措施,建立完善新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相衔接、执纪与执法相衔接、执法与司法相衔接的有效运行机制。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将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最大程度激发派驻监督实效。探索在机关、高校、国企、乡镇(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或监察专员模式,推进监察全覆盖。

(三)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拓宽问题线索来源,高频度检查、高刚性执纪、高密度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盯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坚决查纠重表态、调门高而行动少、不落实乃至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持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全面好转。

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群众感情,强化宗旨意识,带头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持纠治并举,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漠视群众诉求、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等违反群众纪律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四)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充分发挥监委成立后体制机制新优势,更有效地遏制腐败增量,更有力地消除腐败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紧紧盯住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对那些不在领导岗位或已退休、但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也要一查到底。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和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整治扶贫、环保、金融、国企、高校等领域腐败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严格程序规范,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深入推进追逃防逃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深化追逃工作战果,巩固我市“零外逃”态势。推进反腐败“追防一体化”建设,围绕人员监督、资金监管、证照管理、个人事项报告等环节,设置防逃程序,织密防逃网络,筑牢防逃堤坝。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强化纪律处分严肃性。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依规用足用好纪律处分权限。进一步规范处分执行工作,凡是处分决定,都要在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会议上宣布,严格依纪依规执行,并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受处分人作深刻检查等方式,让党员干部知镜鉴、存戒惧、受教育。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都要下达监察意见书,限期整改。

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广泛开展“普纪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必修课。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把纪律教育列为重要内容,促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全覆盖。选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案例剖析,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用好“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对约谈函询的核实工作,督促接受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对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不断深化政治巡察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创新巡察模式,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探索机动式巡察,强化上下联动巡察“一盘棋”,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能力。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已经巡察过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一定比例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积极、不认真、不彻底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再震慑”。建立健全巡察成果共享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不落实甚至是弄虚作假问题,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职失责的党委、政府、纪委和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开展基层腐败集中整治,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 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办理、及时回告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切实增进群众感情、民心福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重点查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实行“双问责”。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保护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八)打铁更需自身硬

纪检监察干部是打铁的人,更需要锻造成铁打的人。如果自身不硬,监督就没有底气,执纪就没有硬气,问责就难以让人服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思想武装,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许党报国的政治理想和尽责履职的使命担当。

加强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建设。从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做起,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秉公执纪执法,带头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

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大力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学习培训、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岗位练兵、窗口接访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坚持严管厚爱。压紧压实系统内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标准高于其他干部、作风严于其他干部、行动先于其他干部”要求,严格教育、监督、管理纪检监察队伍。健全内控机制,建立完善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管、案件审理、干部选用等权力制约机制。建立办案说情登记制度,严肃查处执纪违纪、压案瞒案、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厚爱善用,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切实关心、关爱执纪执法一线干部,对造谣、污蔑、打击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的第一时间坚决查处。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使命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务实重行,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歇地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复兴黄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