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本级 > 工作报告

杨军在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03-01

分享:

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在中国共产党黄石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4日)

杨  军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黄石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千年梦想与百年目标交汇,世纪疫情与百年变局交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征程上阔步前行,全面从严治党彰显新成效、续写新篇章、呈现新气象。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强化政治监督中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擦亮政治机关的政治底色,抓住“两个维护”这个根本,让纪检监察工作更加深入生动,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独特作用。市纪委监委先后 23次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及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迎险而上,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疫后恢复重振的经济发展战,及时发出疫情防控“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抗疫情、战汛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推动“六稳”“六保”、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开展监督检查2891次,共查处问题524个,处理81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04起。围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138次,推动环境更好、作风更优。坚持审慎、规范、文明执纪执法,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企业发展影响。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重点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共对3473条扶贫和民生领域问题线索逐一核查,追责问责243人。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6个,处理149人。始终秉持“战未捷、誓不休”的斗争精神,持续加大扫黑除恶毁“伞”的凌厉攻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共立案95人,留置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2人,组织处理67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市纪委监委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1名同志被推荐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人选。坚决向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亮剑”,共清理排查问题线索85件,立案73人,处理8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对违建别墅问题紧盯不放、严肃查办,共立案31人,已处理79人。率先在全省推进“小产权房”专项整治,立案查处127人,留置2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监督合力与质效全面提升。围绕“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积极探索实践,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协同发力。强化同级监督,研究制定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和15个规范化工作模板,使同级监督有据可依、有迹可循。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政治监督范畴,作为纠治“四风”和为基层减负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66个,处理11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2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全市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46个,处理205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工作,开展了1轮县级巡察现场指导,对19个单位开展了2轮常规巡察,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51人,留置6人。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有效整改,高质量办结中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强化派驻监督,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派驻监督力量进一步增强,监督活力更加彰显。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线索交叉办理、人员统一调度,质效大幅提升。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三不”,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坚持以知难而进的勇毅与果敢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全市受理信访举报2225件次,处置线索2350件;立案1422件,同比增长1.7%;处分1319人,同比增长34.4%;留置77人,移送司法机关64人。查办了黄石工矿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正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凯军等一批有影响案件。以强烈的政治担当高质量承办国家监委、省监委指定管辖的最高法法官和律师腐败案件、武汉市政法系统系列“保护伞”等案件26件,追回违纪违法款3.2亿元。坚持追逃防逃追赃一起抓,成功追回涉案对象崔某某,为我省赢得“天网2020”行动开门红。充分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强化“一案一建议一督改”,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稳步推进“十进十建”示范点创建工作,评定首批7家示范点。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作为者撑腰壮胆,对恶意举报诬陷的决不姑息,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及时澄清正名,对真心悔过改错的积极推荐重用,既展现工作力度,又体现温度。2020年,市纪委监委协调公安机关调查处置了一批缠访闹访专业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先后为25名受到不实举报干部及时澄清正名,35名受处分后真心改错的干部重新得到重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细致周密、常态长效抓好留置场所的疫情防控,严守办案安全底线,确保万无一失。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久久为功抓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铁军队伍底色更纯。突出政治引领,开展“凝魂修身铸铁军,提能增效建新功”活动,激励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冲锋陷阵、担当作为。市纪委常委会带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战疫、战洪、战贫,主动下沉社区、走进群众、帮困解难,共协调捐赠款物400余万元,市纪委监委下沉党员有84人获评疫情防控工作优秀等次,共有2名干部和1个集体在全市受到表彰。进一步深化全员培训工作,举办2期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骨干队伍培训班,探索建立“云培训”学习机制,开展线上学习35次,参训3532人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打通市县、国企、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任用通道。加快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技化水平。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清理门户。2020年,市本级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5人。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纪委监委、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直面大考、奋勇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深远考量,清醒看到,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威胁党和国家政治安全。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四风”成为腐败滋长的温床。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必须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面临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工作离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离全市人民的期待以及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同级监督仍有短板,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还存在宽松软现象,没有严到份、管到位,问题多发;二是在监督体系构建上还需持续用力,监督效果有待提升并不断巩固拓展;三是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还不够顺畅;四是金融、国企、高校等行业系统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还需加强,对啃噬群众利益的“微腐败”的惩治力度还需加大;五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问题比较突出,少数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防止“灯下黑”任务依然紧迫,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在完成新时代新阶段党的历史使命中,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有更大担当、体现更大作为。今年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我市加快“五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一)持续加强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

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指导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又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巩固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教成果结合起来,与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制度结合起来,科学运用约谈提醒、纪检建议、通报批评等方式,及时纠正不学习和应付式学习等形式主义问题。

突出“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和党中央三令五申,而置若罔闻仍令不行禁不止或阳奉阴违的问题,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对于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特别是对“七个有之”“五个有的”问题和“两面派”“两面人”,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及时发现,坚决查处。要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勇气,同一切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人和事,作毫不妥协的斗争,决不当“爱惜羽毛”的“太平绅士”。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以严格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2021年是换届之年,这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换届风气和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选任干部、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诬告陷害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要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两面人”和腐败分子混进各级领导班子。

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市委构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协同发力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关键少数”履责尽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定期分析研判所在地区(部门)政治生态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克服麻痹大意、侥幸懈怠思想,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监督,严查快处其中的违规违纪和失职渎职问题,切实防止疫情反弹。加强对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

持续推动落实好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对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涉及的33家牵头单位108项具体任务,逐一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着力保障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加强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和落实5年过渡期政策情况的监督,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压紧压实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分析评估,并通过谈话提醒、通报等方式加以督促。

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督促严格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措施,以不作为同样是腐败、同样是党和人民大敌的鲜明态度,既坚决查处乱作为,又坚决查处不作为。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加大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产业项目建设中“懒散拖”、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等问题整治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把自己摆进去,正确把握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与发展的关系,慎用少用短用留置和查封、冻结、扣押措施,绝不允许滥用审查调查措施,绝不允许因违规办案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金融、政府债务、粮食安全、投融资平台、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深挖细查重大风险背后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风险问题源头治理。

更加坚定坚决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列出政商交往负面清单,防止勾肩搭背、利益输送和谈商色变、为官不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犯错误的干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坚决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切实营造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为全市担当作为者撑起广阔的蓝天。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容错纠错,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诬陷造谣者从严查处。继续做好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帮助犯错的干部知错改错、重新出发。

(三)奋力推进清廉黄石建设,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毫不松懈纠“四风”、树新风。坚持言出纪随、一寸不让,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使之真正化风成俗。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及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为基层减负的各项具体措施,深化治理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问题;重点查纠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群众信访诉求受理处置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专责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协调、督导各级党委政府督查、信访、审计、统计等监管部门和媒体监督等力量,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总体战。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聚焦权力集中、资金资源密集、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环节和岗位,深入查处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严惩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严查金融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政府债券、土地闲置、安全生产等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深入开展对招投标、供销合作社系统、医疗采购和医药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注意发现并查处“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加大对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和指定管辖案件的查办力度;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不缉拿归案,决不收兵。坚持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守牢办案安全底线。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坚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包联督导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因地制宜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重点纠治乡村振兴、教育、就业创业、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司法等领域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建好用好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大数据”,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奶酪”的黑手。

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扎实做好“一案一建议一督改”工作,用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剖析问题根源,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担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制,强化标前标后全流程监管。扎实开展一案一警示,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加强“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提高针对性、覆盖面和震慑力。深化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让党纪国法深入人心,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遵循。

深入开展清廉创建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和督促同级党委、政府将清廉创建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与政绩目标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等结合起来,认真研究部署,精心推动落实,严格检查考核。在全市广泛开展清廉政府、清廉机关、清廉单位、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家庭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人人时时处处讲廉、守廉、赞廉的良好氛围,持续擦亮清廉黄石名片。

(四)加强和完善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执行下级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规定。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纪检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人员,规范开展纪检工作,有效延伸监督链条。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服务和保障,运用调研督导、日常履职考核、约谈提醒、关心关爱干部等方式,促进派驻监督提质增效。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措施,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完善法法衔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完善管辖、证据、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移送起诉、审查起诉、审判、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等环节的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

做实做深同级监督。充分运用《全省各级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意见(试行)》中规定的15种监督方式,有效开展同级监督。积极协助和督促同级党组织“一把手”抓好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完善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下一级党委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制度,使监督与被监督成为自觉和常态。

推动各类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同。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健全完善“四项监督”之间协调衔接、整体贯通的有效途径和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工作机制,推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共享。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五)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巡察工作规范高效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要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中央、省市委有关工作部署,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努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各县(市、区)党委都要实现本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的通知》,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巡视巡察力量联动、信息共享、成果共享,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强对县(市、区)巡察指导督导,全面开展县(市、区)巡察指导工作,着力构建市、县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强化上下联动,推动巡视巡察同向发力。积极探索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采取直接巡村居、专项巡察等多种方式,做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深化协调协作机制,促进“四个监督”深度融合。

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突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负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与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日常监督工作中的协调配合,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账销号、逐项落实。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结果运用落实到干部使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各个环节。坚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优先办理等工作机制,用好问责措施,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决不迁就、绝不留情,坚决追责问责;对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处理,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和震慑作用。

(六)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加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自身建设,带头提高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着力建设跨界融合的复合型领导班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作为常委会首要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并结合职能职责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坚持以党建引领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决防止和克服片面重业务而忽视党建以及政治业务“两张皮”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凭实绩用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有计划地推进干部横向纵向交流,让干部在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壮筋骨、长才干。积极推进“新时代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加强干部日常履职管理,完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对坚持原则、敢于斗争、严格执纪的优秀干部要重点培养,优先选拔重用。加大对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宣传力度,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荣誉感责任感和积极性创造性。

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职责定位,时刻牢记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重点轮训县(市、区)、乡镇(街道)纪委监委一线干部和巡察干部。坚持系统培训和精准滴灌相结合,重点抓好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着力打造纪检监察专业化队伍。

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向信息化要执行力、战斗力,要高质量、高效率,把信息化效能充分释放出来。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留置场所科技保障平台国产化适配和综合安全监管平台、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有序对接省、市大数据中心一体化监督平台,实现各方面信息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充分发挥检举举报平台功能优势,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坚持以铁纪锻造铁军。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始终保持谦抑品格,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摒弃特权意识,严密防范纪检监察权越界脱轨。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让执纪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刀刃向内”,经常“打扫庭院”,从严从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取私利。坚持严管厚爱,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身心健康,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正气充盈、生机勃勃。

同志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步入新时代、进入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承载着更新要求、更多期待。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我们一定要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知重负重、奋发有为、永不懈怠,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