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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石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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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9日,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以及《中共黄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整改工作基本作法

市委政法委按照“全面彻底整改、完善制度机制、促进事业发展”的原则,本着“真接受、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深剖原因,查找症结,立行立改,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市委政法委在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巡察反馈会当天,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代表政法委明确表态,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彻底全面整改,要求全体干部把问题整改当做自我纠偏、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重大考验,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会后,利用学习会、专题会、座谈会、中心组等形式,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学习党纪党规、相关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2020年4月份以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班子成员交流发言8次,深化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推进。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成立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县级干部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市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分解细化整改任务。制定《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分解方案》,明确整改方法步骤、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实施挂图作战。2020年4 月20日,召开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队伍建设、财物管理、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请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指导。

(四)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问题整改成果转化。突出靶向治疗,坚持边改边建,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迅速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着力补齐制度漏洞,修订完善制度30多个,实现制度管理全覆盖。深化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攻坚,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重要文件精神传达学习有“温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组织学习。2020年4月13日,召开市委政法委理论中心组会议,再次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安排班子成员交流发言。把政法工作条例纳入支部专题学习内容,专门下发学习提示,提升学习效果。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020年4月24日,组织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全面、系统。

2.关于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2019年全面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级决策部署纳入全市理论中心组、主题教育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带头开展宣讲,组织各项动员部署20余次,开展案件攻坚行动,各方面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标进位明显,被评为全省优秀市州,市纪委监委在全省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做交流发言,大冶市、阳新县被推荐为全省优秀县(市、区)。二是决战决胜三年斗争收官战。2020年将以保持全省先进、力争前三为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扎实开展“六清”行动,迅速召开领导小组全会安排部署,专题研究案件线索调度工作,掀起新一轮案件大攻坚大会战,组建5个工作专班分片督导重点行业领域清源工作,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3.关于平安建设考核结果下滑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刻反思问题。针对2018年平安建设考核结果下滑明显问题,市委政法委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会商,查找原因,商议对策,并向市委报告有关情况。二是组织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攻坚行动。制定全市提升“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组织上半年、下半年两次攻坚行动,较好扭转下滑态势。2019年全市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指数显著提升,主要指标进位明显。三是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统领平安黄石建设。抓住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契机,全力打造平安黄石建设升级版,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

4.关于重点任务整体推进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特别重大事项及时研究。2020年5月7日召开市委政法委委务会,审议《市委政法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市委政法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建)责任清单》,研究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确定机关党委书记人选工作。二是规范书记办公会记录。固定会议记录人,要求语言表达清晰、精炼,字迹工整,能原汁原味反映会议召开情况和领导指示要求。会议记录本一年一本,确保记录保存完好,不发生损毁情况。

5.关于抓全市政法工作督办落实的狠劲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肃综治责任制,将完善综治考评体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责任书和工作要点,并加大对日常工作的考核督办力度,年底严格奖惩兑现,对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决不手软,彰显制度刚性,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制度上解决片面追求“数量”,忽视学习“质量”问题。二是突出理论学习主题。学习内容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把关审定,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安排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突出政治性和实效性。三是狠抓“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要求委机关在职党员干部“学习强国”APP注册率达100%,每月学习积分不低于500分。

2.关于交流讨论不够、学习效果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市委政法委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促进学习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中共黄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每年开展不少于8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其中集中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向市委宣传部“一学一报告”制度。2020年以来三次中心组学习均安排班子成员交流发言,学习情况及时报市委宣传部。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压紧压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要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严格落实月报制度,按时向意联办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月报。二是严格审核把关。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坚决避免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缺失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情况。

4.关于网络评论作用发挥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市委宣传部沟通对接,请求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学习网评工作相关精神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建强机关网评员队伍,开展网评员业务培训,落实网评任务。

5.关于支部建设抓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配备机关党委书记和1名专职副书记,实现支部工作专人抓、专职抓、常态抓。二是压实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制定机关各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支部建设责任。三是督促机关各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要求自2020年1月起将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纳入主题教育学习,组织每名党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承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意见,要求提前报支部书记审核把关。

6.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刻反思。2020年4月6日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对入党不规范问题进行反思,查找不足。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各支部对近三年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三是学习掌握发展党员流程和规范。组织各支部利用主题党日,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5个阶段25个步骤,熟悉掌握党员发展程序。      

7.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行发文、开会年度计划管理,每年年初提前制定发文开会计划,不在计划内的坚决不发不开,2019年市委政法委发文比2018年下降40%,2020年计划在2019年基础上再降10%-20%。二是规范黄石政法简报发行工作。2018年取消黄石政法简报,启用黄石政法信息,着重利用“平安法治黄石” 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

8.关于党课讲稿准备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检讨。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从2020年1月起,各支部党课讲稿由支部书记和机关党委“双重把关”,强调严肃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反复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给涉及报销业务的科室印发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汇编,人手一册,便于经常学习。二是加强财务报销制度建设。修订市委政法委财务制度,完善报销程序,规范报销接待流程,严格公务接待报销程序,避免公务和商务接待混为一体,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一律追责问责。

10.关于制定制度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重大问题议事与决策规则与市委政法委采购管理制度有关内容前后矛盾问题,对决策规则进行修改,并制定了委务会和书记办公会制度,明确了决策事项,原决策规则不再执行。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开展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重点推进20余个制度建设,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1.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制度执行力。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办,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二是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并邀请其负责人参会监督。三是书记办公会决策意见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不再制作备忘录。2020年以来召开的委务会和书记办公会均印发了会议纪要,做到“一会一纪要”。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细化2020年市委政法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二是层层压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市委政法委各科室全部制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责任压实到科室、到岗位、到人。

2.关于谈心谈话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有关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要求精神,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纳入党建工作清单,对照清单抓落实。二是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被谈话人均作了表态,并做好完整记录。三是督促机关两个支部书记就未落实谈心谈话问题迅速整改,并举一反三,从严监督考评。

3.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未上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新修订市委政法委委务会制度(试行),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纳入会议研究议题,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

4.关于派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市委政法委重要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对重要情况的掌握。

5.关于内部监督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刻反思。组织机关党委召开会议,认真反思,提出整改意见。拟设立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内部监督专门力量。二是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紧盯各种违纪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提醒谈话等措施,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利用“五一”等节点开展警示教育,确保警钟长鸣。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会计法》等相关财务制度,了解掌握相关报销知识,把严报销审核关。二是对违反财务报销规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提升财经纪律意识。三是修订财务制度,明确财务报销要素流程,将大额财务报销等列入书记会审议议题。

2.关于订阅报刊杂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对2015年至2019年期间订阅报刊资料进行自查,对违规订阅的,已完成费用清退工作,并向市财政局提交费用上缴报告。二是加强批评教育。分别对违规订阅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并填写整改表态单。

(五)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履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从严掌握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流程和规范,严格按照规定原则、标准、条例、资格、程序和纪律选人用人,坚决避免民主推荐和考察干部前无工作方案、无选人用人风气测评、民主推荐干部无符合条件干部名册等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组织考察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节点把关实施办法》,补齐能力短板,提高纪实意识。

3.关于讨论决定环节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制度规范,在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讨论任职事宜,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讨论干部具体职务任免。

27.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认真学习《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省组织(人事)部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工作推进会精神和“1+1+4”制度文件的通知》(黄组通〔2017〕63号)文件,深入掌握“凡提四必”等有关制度要求,并在实际过程中严格执行。二是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对政法系统从事干部人事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邀请专业人员现场授课辅导,提升监督业务能力。

4.关于落实任前公示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对机关干部提拔任职公示情况,请机关纪检委员共同审核把关。

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2020年5月20日,组织对该规定的学习,要求如实记载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发言全过程,记录详实、准确。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本,已将干部人事和其他会议记录区别开来,采用专用记录本。

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形成、归档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省组织(人事)部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工作推进会精神和“1+1+4”制度文件的通知》《黄组通〔2017〕63号》等政策文件,精准把握纪实程序,探索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按内容、类别及时归档。

7.关于干部档案材料归档不够及时、整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已更新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目录,部分干部任职经历资料不全的已补齐,完成新进事业编制人员档案专审。二是加强档案政策学习,专题学习《干部档案材料的归类及说明》,提升档案管理业务水平。三是对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人事档案学历情况进行排查,按人事档案规范进行整理归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深化理论武装。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与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加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力度,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持续抓严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学习强国平台在线学习,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化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责任不松,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问效,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有结果、有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采取定期督查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改效果巩固拓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分析原因,强化措施,建立清单,以最快进度销号清零。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强化问责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三)深化长效常治。积极主动做好巡察整改下半篇文章,围绕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的目标,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建机制、补短板、堵漏洞,统筹治标与治本、改与立、常与治,以整改实效从更高水平上推进政法工作,推动平安法治黄石建设疫后重振、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上述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6361805;邮政地址: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1号黄石市委政法委干部科;电子邮箱:hszfwzzb@163.com


中共黄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