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在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市纪委通报了2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卢振霞严重违纪违法案。经查,卢振霞在担任金山街办党工委书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局长期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谋取人事方面利益,安排亲属到金山街办所辖单位工作;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送礼品礼金;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到下属单位报销私人旅游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及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将金山街办还建资金借给个体老板从事营利活动;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放任下属多次违规操作,给国家和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卢振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查处卢振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市纪委、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严肃查处了开发区原机关党委书记陈绪军,金山街办原纪工委书记、开发区经发局原副局长黄幸福,汪仁镇原纪委书记、开发区教文卫局原副局长黄莲香,金山街办钟山村原村委会主任周国亮,金山街办原副科级干部、鹏程村原党支部书记程用银,鹏程村原村委会主任李相傧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汪志峰严重违纪违法案。经查,汪志峰在担任大冶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大冶市相关人员在职务升迁、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在人事变动等重要节点和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收受多人巨额贿赂。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纪委指出,对卢振霞、汪志峰等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查处,体现了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市纪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定力;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防止权力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