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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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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黄石市市场发展管理中心主任郭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63月至20176月,郭庆在担任市市场发展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在每月领取交通补贴的同时,仍然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同时,郭庆还存在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183月,郭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冶市政府党组成员,大冶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华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等问题。20119月至20156月,曹华在担任大冶市还地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期间,违规长期占用还地桥镇下属单位的车辆作为自己的公务车辆使用。其中,20119月至20135月期间,违规占用下属单位所属丰田普拉多越野车一辆;20135月至20142月期间,违规占用下属单位所属上海大众帕萨特小轿车一辆;20142月至20156月,违规占用下属单位所属一汽大众迈腾小轿车一辆。同时,曹华还存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问题。20187月,曹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阳新县率洲管理区(军垦农场)主任(场长)、书记罗克林参与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罗克林在担任阳新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县堤防总段段长,阳新县率洲管理区(军垦农场)主任(场长)、书记期间,违规参与公款旅游、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礼金3.5万元、违规向他人赠送礼金1.1万元。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罗克林仍然违规同意阳新县水利局在富河堤防段摊派费用17万余元用于送礼、发放奖励等。同时,罗克林还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和违规将单位工程项目拆分进行招标的问题。20187月,罗克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4.黄石市第十八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基建办主任陈中锐借操办儿子婚宴之机收受礼金等问题。20187月,黄石市第十八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基建办主任陈中锐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收受非亲属人员所送礼金共计16600元。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张凯未及时制止陈中锐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党支部28名党员中有20名给陈中锐送了礼金,其中副校长董向东、南松洁、涂幼红等人虽未参加宴席但给陈中锐送了礼金,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188月,陈中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凯、董向东、南松洁、涂幼红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市第十八中学党支部受到通报处理。 

  5.铁山区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副书记汪惠洋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等问题。20164月,经铁山区委同意,时任铁山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汪惠洋等4人前往成都观摩2016年铁人三项世界杯比赛,417日,汪惠洋等人提前结束观摩比赛,未请示报告擅自前往成都武侯祠参观游览。同时,汪惠洋还存在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和财物收发使用未办理会计手续的问题。20185月,汪惠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街道城建办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李相彪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75日,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街道城建办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李相彪,以检查工作为由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参加其儿子的家长会,会后又用该公车载送其子回家。20188月,李相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仍不容忽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毫不松懈、久久为功,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引以为戒。  

  中秋、国庆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把纠正四风、防止节日腐败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周密安排部署,全方位“围堵”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坚持严字当头,确保实字落脚,层层传导压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带头履职尽责,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反对特权,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按照省、市纪委严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的相关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问责纠正“四风”工作不力的地方部门,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是节点越要盯紧四风问题、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复燃。 

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8919